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查档须知
一、查档须知
㈠、查阅档案须持有《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档案利用审批表》、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身份证明,提交给工作人员。
㈡、工作人员根据《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档案利用审批表》入库调卷。查档人员在阅档室内阅览,档案不外借。
㈢、查阅限制利用的档案,须经馆领导同意或报请有关部门批准。
㈣、阅档室内禁止吸烟,并不得在阅档时喝水、吃食品。阅档时应注意保持室内安静。
㈤、查档人员在查阅档案过程中,应妥加爱护,禁止在档案文件上任意批划、涂抹、增删、裁减和其它损坏档案的行为。对偷盗和造成档案损毁的,根据情节轻重,追究其相应责任。
㈥、查档人员凡需复制档案的,应先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由工作人员办理。严禁私自拍摄和描绘。档案馆对提供的复制件盖章予以确认。
㈦、查档人员查阅完毕后,请将档案按原顺序整理好交还工作人员,并积极配合做好清点核对工作,并在《档案借阅登记表》上做好登记。
㈧、查档人员有权要求档案馆为其正当利益进行保密。查档人员应及时将档案产生的效益情况反馈给工作人员。
二、开放时间
除寒暑假、法定节假日、双休日和周二下午例行业务学习以外,其余工作时间均对外开放。开放时间为:
来宾校区:上午8:20~12:10,下午14:30~17:30。
柳州校区:每周五上午8:20~12:10,下午14:30~17:30。
三、档案馆地址
来宾校区地址:图书馆6楼 南面602、603室。
柳州校区地址:综合楼2楼210室。
咨询电话:0772-6620811 、6621116